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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文章来源:阳光健康网
    时间:2013-12-13

      

      根据记者朋友的报道来看,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12日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的《食品药品安全“黑名单”管理规定﹙征求意见稿﹚》。根据这一规定,我国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“黑名单”,将因严重违反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管理法律等,以下就是详细的介绍。

      对于这种事情大家需要注意规定明确,食品生产者采购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,或在食品中添加药品,情节严重受到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等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,将被纳入“黑名单”范围。这一点大家要多多的注意。

      记者追踪报道说,规定要求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谁处罚谁公布的原则,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应当纳入食品药品安全“黑名单”的生产经营者、责任人员、涉案产品的相关信息在其政务网站上公布。公布的信息应包括:违法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信息,以及涉案产品相关信息,包括产品名称、批次、标识、批准文号、生产许可证号等。

      经专家多年的研究发现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纳入“黑名单”的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信用档案,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,实施重点监管。纳入食品药品安全“黑名单”的生产经营者、责任人员,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法从重处罚。同时,食品药品安全“黑名单”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信用体系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。

       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拟建食品药品黑名单将公开征求意见的详细介绍,想必大家对以上的信息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,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。专家提示,大家在选择药物的时候一定要谨慎。

    转载请注明:http://health.yealer.com/news/2013/2013-12-13/50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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